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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訊(記 者 喬 橋)10月13日,長江委就《滬通鐵路長江大橋水文監測資料使用論證報告》組織專家評審,這是今年6月以來已進行的長江流域重大項目“水文監測資料使用”的近20次專家評審。標志著長江流域貫徹國務院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工作條例》逐漸走向程序化和規范化。 今年6月份以來,長江委先后主持召開的長江流域重要項目與“水文條例”相關的評審會有:《酉水落水洞水電站工程水文監測資料使用論證報告》、《瀾滄江大華橋水電站水文監測資料使用論證報告》等近20項。 據悉,按照2006年7月1日國務院審批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水文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規定:編制重要規劃,進行重點項目建設和水資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監測資料,應當經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水文機構或者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直屬水文機構審查,確保其完整、可靠、一致。長江委作為國家水利部在長江流域的水行政主管部門,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行使有關審批職責。 水文監測資料的使用的完整性、可靠性和一致性,是確保重點工程質量不留隱患的重要環節,為了把好這個關口, 長江委在評審過程中,邀請有關大學、科研機構、設計院、水利部門及長江委的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,按照嚴格的程序進行認真評審,從而將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水文條例》落到實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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